一、标的信息:
浙江长鹏科技有限公司1%股权
二、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10-25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3-11-21
挂牌地点: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挂牌网站:www.hucqpt.com
三、受让资格: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上传营业执照);
3、意向方属于民爆行业(拥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4、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四、保证金:
交纳金额:20.000000万元
交纳方式:线上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截止前(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五、注意事项: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公告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不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原股东湖州市物资化建民爆有限公司、德清县集远化建有限公司(民用爆破器材专营)、安吉县物产有限责任公司、长兴联鹏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众鹏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红波、周荣坤、陈小玉、李政、李展、张永平、何林、朱张俊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按照“浙交汇”系统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6.本次转让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7.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陆先生,联系方式:13905825184 。
8.其他重大内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项目公告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