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31辆停驶报废汽车整体转让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4-05-15 | 16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标的信息:

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31辆停驶报废汽车整体转让 ,挂牌价格80.22万元 ,保证金15万元。

二、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05-15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5-05-28

挂牌地点: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挂牌网站:www.hucqpt.com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4.05.15 10: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4.05.29 10:00:00

三、受让资格: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法人组织。

注:1)执行标准以省级经贸、商务部门或市级商务部门颁发、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2)经营范围中含有废旧钢瓶切割资质证明(如本身不具备该资质的,需另提供该资质的单位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及双方之间的委托协议)。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四、注意事项: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15万元竞买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受让方必须在其被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交易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5.履约保证金:

(1)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账号:3300164723705300026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兴支行)另支付15万元包含拆运安全在内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装运、拆解、注销等工作,并经转让方认可后,由受让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须附上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天然气LNG钢瓶切割报告单、回收清单等文件),转让方通过指定账户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过程中因违约扣除的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

(2)若受让方的拆运等活动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实际损失、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高于履约保证金的,除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外,受让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赔偿转让方相应损失。

6.标的交割及拆运特别注意事项:

(1)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装运过程中注意现场成品及环境卫生保护(含管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如发生损坏,赔偿、修复、清扫等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拆解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3)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项目进度,须在签订交易合同及付清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的现场移交工作(如需延长移交时间须经转让方同意),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否则转让方有权另行安排单位进行相关工作,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并全额扣除受让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

(4)自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时起,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交割之后发生的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交割前,车辆的违章罚款由转让方承担。

(5)办理交割时,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并严格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受让方应在标的移交后1个月内,完成全部标的拆解和机动车注销手续,并出具一份完整的回收拆解证明资料(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天然气LNG钢瓶切割报告单、回收清单、视频和照片等文件)交由转让方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由转让方通知限期整改,逾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天,逾期天数≥15天,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受让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次转让标的为停驶报废车辆,不可上路行驶,受让方须自行完成报废车辆的外运工作。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或拆解拼装后使用造成危险或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本项目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吴先生  0572-2065525 13757298322



                                                               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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