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信赖的 拍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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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信息:
南浔大道1666号水秀悦府5幢、8幢共17间商铺三年租赁权分零出租
水秀悦府5幢、8幢共17间商铺三年租赁权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租建筑面积(㎡) | 房产证号 | 挂牌价(万元/年) | 评估价(万元/年) |
1 | 湖州市南浔区水秀悦府5幢南浔大道1588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 58.22 | 浙(2023)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67391号 | 2.00 | 2.00 |
2 | 湖州市南浔区水秀悦府5幢南浔大道1590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 126.68 | 浙(2023)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67419号 | 3.38 | 3.38 |
3 | 湖州市南浔区水秀悦府5幢南浔大道1592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 120.92 | 浙(2023)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67426号 | 3.22 | 3.22 |
4 | 湖州市南浔区水秀悦府5幢南浔大道1594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 126.68 | 浙(2023)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67449号 | 3.38 | 3.38 |
5 | 湖州市南浔区水秀悦府5幢南浔大道1596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 62.63 | 浙(2023)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67389 | 2.15 | 2.15 |
6 | 湖州市南浔区水秀悦府5幢南浔大道1600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 56.81 | 浙(2023)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67415号 | 1.95 | 1.95 |
7 | 湖州市南浔区水秀悦府5幢南浔大道1604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 79.69 | 浙(2023)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67538号 | 2.73 | 2.73 |
8 | 湖州市南浔区水秀悦府5幢南浔大道1606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 68.36 | 浙(2023)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67546号 | 2.35 | 2.35 |
9 | 湖州市南浔区水秀悦府5幢南浔大道1612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 119.95 | 浙(2023)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67547号 | 3.20 | 3.20 |
10 | 湖州市南浔区水秀悦府8幢南浔大道1644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 50.98 | 浙(2023)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67596号 | 1.75 | 1.75 |
11 | 湖州市南浔区水秀悦府8幢南浔大道1648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 61.05 | 浙(2023)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67581号 | 2.09 | 2.09 |
12 | 湖州市南浔区水秀悦府8幢南浔大道1650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 65.58 | 浙(2023)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67585号 | 2.25 | 2.25 |
13 | 湖州市南浔区水秀悦府8幢南浔大道1652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 37.29 | 浙(2023)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67594号 | 1.28 | 1.28 |
14 | 湖州市南浔区水秀悦府8幢南浔大道1654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 63.88 | 浙(2023)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67603号 | 2.19 | 2.19 |
15 | 湖州市南浔区水秀悦府8幢南浔大道1656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 63.88 | 浙(2023)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67595号 | 2.19 | 2.19 |
16 | 湖州市南浔区水秀悦府8幢南浔大道1658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 61.13 | 浙(2023)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67604号 | 2.10 | 2.10 |
17 | 湖州市南浔区水秀悦府8幢南浔大道1660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 57.32 | 浙(2023)湖州市(南浔)不动产权第0067385号 | 1.97 | 1.97 |
二、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1-17
挂牌网站:浙交汇
三、受让资格: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线下服务机构名称: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 15157257374。
2、请各意向方报名前充分自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 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租 赁合同(样稿)”等)。意向方一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目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汇平台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该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若非原承租 人竞得,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应理解出 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的通知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标的相关移交手续。因承租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 权认定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此时承租方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约责任: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违约金处理;竞买保证金如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②出租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承租方的法律、经济责任。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二年支付一次, 首期租金在挂牌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起止时间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5、承租方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三个月租金计算)。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到期,在出租方检查租赁物无损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承租方有违约行为的,在承租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时,出租方可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直接抵付违约金或赔偿出租方的损失,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
6、意向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该标的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新旧程度、结构好坏、质量状况、出租面积和存在相关风险,各意向方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 标的的瑕疵和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出租的成交价,出租方和湖州产权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面积差异担保责任。
7、租赁期间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承租方如故 意或过失造成租赁物毁损的,应承担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的,承租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8、租赁期间,房屋和附属设施的基本修理及日常维护均由承租方 负责(除出租方同意的结构大修外)。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 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 附属设施损害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和赔偿,如承租方 拒不维修,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该费用出租方 有权直接在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承租方须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 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 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 经营风险,承租方必须独自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10、承租方必须自行办好经营中所需的一切证照,并自行完善相关 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 供。承租方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否则责任自负。租赁标的不得 用于经营有污染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碍周边环境的项目。承 租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对周边环境和房产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否则,承租方对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11、承租方如需装修,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装修施工。
12、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租赁双方的其他相关权利和 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租赁双方的违约责任等)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履行。
13、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转让、转包、转借、转租、分租(未经出租方书面认可的联营、合伙、合股、合作、承包等均视为转租)。
14、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5、本项目涉及的转、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的必读文件“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16、标的看样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13735187565
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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