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信息:
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人瑞西路1188号金玉兰湾7幢1-2层商业用房十年租赁权,挂牌价格 62.76 万元(首年),保证金30万元。
出租建筑面积约3374.45㎡,其中一层2984.86㎡、二层389.59㎡,出租面积为可租赁面积,由评估公司测算。
二、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04-10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5-04-23
挂牌网站:浙交汇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5.04.10 10: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5.04.24 10:00:00
三、受让资格:
1.意向方须为已注册成立1年及以上且经营范围中含有农副产品销售或经营的企业法人。
2.意向方须提供1家及以上生鲜超市经营相关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该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若非原承租人竞得,
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的通知在 3 个
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标的相关移交手续。因承租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认定承租方违约,
出租方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此时承租方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约责任: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
剩余部分作违约金处理;竞买保证金如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②出租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追究承租方的法律、经济责任。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 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在挂牌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赁起止时间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3、承租方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 三 个月租金计算)。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到期,
在出租方检查租赁物无损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承租方有违约行为的,在承租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时,出租方可直接从合同履约保
证金中扣减,直接抵付违约金或赔偿出租方的损失,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经济责任。
4、意向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该标的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新旧程度、结构好坏、质量状况、出租面积和存在相关风险,
各意向方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标的的瑕疵和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出租的成交价,出租方和湖州产权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
和面积差异担保责任。
5、承租方必须自行办好经营中所需的一切证照,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应依
法经营、照章纳税,否则责任自负。租赁标的不得用于经营有污染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碍周边环境的项目。承租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
上存放对周边环境和房产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否则,承租方对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6、承租方如需装修,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装修施工。
7、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8、本项目涉及的转、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的必读文件“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