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信息:
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同心新村四期17幢1号排屋使用权,参考价格4264元/平方米,保证金20.00万元。
二、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6.03.11 00: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6.03.18 10:00:00
挂牌网站:浙交汇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3-11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03-17
三、受让资格: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使用权转让的标的(以下简称“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目前为空置状态,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对房屋外观、结构、建筑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本次转让的标的仅为房屋使用权转让,无不动产权证。成交后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作为受让方竞得标的后的
财产权利依据。若今后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文件规定办理,涉及交易双方所需缴纳的一切税、
费(金)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3、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
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特别提醒:本次挂牌转让标的现场看样需要提前电话预约,未提前预约,不予安排现场看样,本次挂牌转让标的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
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每位预约看样人员现场看样同行人员最多不超过两名,且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4、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
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无权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本次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承担按成交总价的2%计收的交易服务费,计算方法:成交单价×建筑面积×2%。
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