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规 则
一、总则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规制定。
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拍卖活动。
二、拍卖标的
1、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财产权利(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除外)。
2、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经审批后进行公开拍卖。
三、拍卖当事人
1、拍卖当事人为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
2、本规则的拍卖人特指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
3、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4、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6、委托人对其委托拍卖的物品必须拥有绝对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7、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
8、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9、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0、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由代理人参加竞买的,须提交书面委托书。
11、竞买人有权对拍卖标的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12、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具备规定的条件。
13、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此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14、买受人是指在本公司拍卖活动中以最高应价(且达到保留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15、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及佣金,未按照约定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拍卖程序
1、拍卖人依法接受拍卖委托,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2、拍卖人依法组织拍卖活动,包括宣传、公告、展示、拍卖、交割等。
3、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了解拍卖标的,参加竞买。
4、买受人与拍卖人在拍卖会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期付清成交价款及佣金,在约定期限内转移拍卖标的。
五、收费标准
按《拍卖法》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拍卖人向委托人、买受人依法收取约定佣金,对拍卖未成交的收取合理费用。
六、附则
1、拍卖活动中发生的各方之间的争议,应当向拍卖人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或提请当地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2、本规则的解释权归湖州晟昌行产权交易拍卖有限公司。
3、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本公司制定的《竞买注意事项》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